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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一、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答: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2.助学贷款办理时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在9月30日之前,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泰州市教育局咨询热线:0523-86999882

各市(区)助学贷款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靖江市教育局

地址:靖江市合兴路36号

联系电话:0523-89118233


泰兴市教育局

地址:泰兴市国庆东路10号708室

联系电话:0523-87728137


兴化市教育局

地址:兴化市昭阳街道兴化大道西侧5号210室

联系电话:0523-83242838


海陵区教育局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人民东路26号G楼111室

联系电话:0523-86998258


姜堰区教育局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学生资助中心407室

联系电话:0523-88086057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新写字楼(管委会西侧)1808室

联系电话:0523-86966815